一、事项名称
机动车抵押/解除抵押登记
二、设定依据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05号)
(三)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4号)
三、办理机构
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
四、机动车存在以下情形应申请抵押/解除抵押登记
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或已经办理抵押登记,抵押权消失的应申请解除抵押登记。
五、申请条件
(一)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;
(二)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;
(三)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;
(四)人民法院指定的企业破产管理人(清算组)和抵押权人可共同申请解除抵押登记。
六、不予办理抵押/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形
(一)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;
(二)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(解除抵押登记除外);
(三)机动车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;
(四)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;
(五)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或者未经海关批准转让的;
(六)其他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。
七、办理地点(地图:车管所)
(一)使(领)馆、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,已申领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人员的机动车还可到车管分所办理;
(二)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管分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;
(三)市政务服务中心可以办理破产企业申请解除抵押登记;
(四)设立了车管服务站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办理抵押、解除抵押登记。
八、办理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。
九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。
十、办理抵押登记提交的资料:
(一)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。抵押权人为商业银行、汽车金融公司、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已备案留存的,常州车辆抵押贷款,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,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常州不押车贷款,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。
(二)由代理人代理的,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(代理人为单位的,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),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,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已通过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,常州车子抵押贷款利率,代理人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;
(三)机动车登记证书;
(四)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,抵押权人为商业银行、汽车金融公司、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已备案留存的,可免予提交主合同;